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及相关企业:
结合我司工作实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工作拟定于2022年11月进行,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司(及部分委托我司初评委进行评审初级职称的企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评审专业:
(一)轻工工程
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
(二)化工工程(化工工程、有机化工)
精细化工、生物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生物工程、生化工程。
(三)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等。
(四)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
陶瓷(包括结构陶瓷、功能陶瓷、日用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包含水泥混凝土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包含各种新型轻质板材、装饰装修材料、保温吸音材料、防火材料及其它化学建材制品)、复合材料(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含特种玻璃纤维)、人工晶体及制品等专业。
四、申报程序:
(一)初审
各单位/部门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
初评委对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2.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符合助理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
4. 评委会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四)专业组评议
初评委的专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五)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评审通过通知后,到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初级职称证书由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办理。
四、申报费用: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
五、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
申 报 时 间:即日起至 11月30日
接受材料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初级评审时间: 2022年12月 31 日前
各部门及委托我司评审企业接通知后,按要求掌握申报基本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对出差在外工作人员要及时通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按期顺利进行。
六、其它事项
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9号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3417715
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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